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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到汤泉过周末】临沂市河东区首届自行车骑行挑战赛8月6日15:00开始报名!

发布时间:2024-08-06 16:00:34浏览次数:1038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民健身和健康中国国家战略,进一步营造“全民健身、全民参与、全民受益”的浓厚氛围,不断提升市民“体育+”的参与感、体验感和幸福感,促进“体育+旅游+文化”的深度融合发展,增加赛事的“烟火气”,带旺商圈的“满人气”,激发景区的“勃生气”,放大体育赛事活动的经济效益,有力地推动河东区体育事业的全面发展,定于2024年8月10日举办“国缘V3杯”临沂市河东区首届自行车骑行挑战赛。
      自行车运动是一项高负荷、大强度、长距离的竞技运动,更是一项高风险的竞技项目,对参赛者身体状况有较高的要求,参赛者应身体健康,有长期参加骑行锻炼或训练的基础。
     参赛者需身体健康,无视力、听力、语言、发热、感冒、心脏病、高血压、心肌梗、脑栓等任何影响正常活动的身体疾病或障碍,心理健康、情绪稳定、未服用任何影响神智的饮品、酒类、药物、食物或保健品等。组委会有权拒绝身体状况不适合的选手参赛。
     参赛运动员比赛过程中必须始终佩戴安全头盔等必需赛事装备。若发现选手未配戴头盔或途中摘掉头盔的,裁判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

(一)凡年龄在18—60周岁(2006年—1964年),身体健康并具备一定的自行车骑行技能,参加过自行车比赛,符合年龄及车辆要求的选手均可报名。

(二)参赛选手须持本人本地二代身份证(护照、军官证)等有效证件按照年龄、性别规定报名、参赛(凭有效证件领取参赛证或号码布)。

(三)参赛选手须填写免责声明。

(四)参赛车辆在比赛时必须除去可能会导致伤害的配件(如车篮、车锁、车梯、后货架等),不得配有任何非人力传动及助动装置,作为特别条件,禁止躺车、死飞车、单速车等其他车辆参加比赛。

(五)参赛选手必须佩戴安全头盔、骑行手套等必要的安全护具;必须佩戴大赛组委会统一发放的运动员号码牌,否则取消参赛资格。所有参赛者须保证车辆及配套装备状况良好并符合比赛要求,任何因车辆质量状况或使用不当造成的伤害或损失,组委会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按照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最新审定的《自行车竞赛规则》以及本次比赛竞赛规程的相关规定,赛事中主裁判有权按组别、参加者数量、水平等状况决定是否采取合并组别出发、比赛。

(二)所有运动员必须按规定完成比赛,任何违规行为都将按规则进行处罚。

(三)严重违反竞赛规则和规程或发生违反体育道德行为的选手,裁判委员会有权取消其参与活动资格。

(四)参赛选手承诺自愿放弃对赛事主办方、承办方、协办方、赞助方及相关个人和单位提出针对比赛中发生的任何损失、伤害甚至死亡进行任何索赔、法律诉讼的权利,这种损失、伤害甚至死亡不仅限于因自身耐力、体力、技术、经验、器材或因其他参与者不当作为或与其他第三方发生碰撞、接触等原因引起。

(五)有下列体征或疾病者不能参加比赛:(1)体温高于37.3摄氏度;(2)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患者;(3)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患者;(4)心肌炎和其他心脏病患者;(5)冠状动脉病患者和严重心律不齐者;(6)血糖过高或过低的糖尿病患者;(7)其它不适合运动的疾病患者。

(六)组委会不承担有参赛者主观意愿发生的任何费用及责任,并承诺遵守赛事的各项规定,遵守比赛道德,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与损失或伤害。 

(七)参赛者清楚、了解、熟知比赛可能存在的风险,这些风险可能来自于参赛者自身或其他人,也可能来自于比赛器材、场地等。 

      特别提示:组委会为所有参赛者购买比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若由于参赛者报名信息填写不全或不真实造成无法购买保险或者保险无效,责任由参赛者自负。但由于自身疾病、身体原因所引起的不良后果,不属于意外伤害保险,例如:中暑、昏厥等情况不在组委会购买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范围。